第二次酒駕“拘”!
酒駕被查一次按理說應該長記性了
可偏偏有人不僅沒有汲取教訓
而是
再次選擇了酒后駕駛
執(zhí)迷不悔的后果
就讓蜀黍來告訴你
12月13日邯鄲市交巡警支隊規(guī)范保障大隊查處一起二次酒后駕駛的違法行為。凌晨3點10分,在東環(huán)路與和平路交叉口北一百米,民警在對一輛車牌為冀DXXX67的駕駛人進行快速吹氣檢測時,駕駛人非但不配合,反而試圖加速逃離現場,被民警制止。
民警詢問其是否飲酒,駕駛人王某某稱自己喝了一杯啤酒。經呼氣式酒精檢測,其結果為58mg/100ml,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。得知自己屬于酒駕后,駕駛人王某某非但沒有反省自己的錯誤,反而三番兩次的向民警提出拿錢解決,被民警當場拒絕并對其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。
經查詢,民警發(fā)現原來王某某早在16年10月就因酒駕被查處過,這次已是其第二次酒駕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王某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,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,將面臨處十日以下拘留,吊銷駕駛證,且兩年內不得重新考取,1000元罰款的處罰。
法律法規(guī)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條規(guī)定:
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,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,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。
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,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,處十日以下拘留,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。
酒駕的成本有多高?
要承擔什么樣的法律后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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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駕“六大類型”
1
一次酒駕
“一次酒駕”即第一次被查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。
處罰:駕駛證記12分+扣證6個月+罰款。
2
二次酒駕
“二次酒駕”即第二次被查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。
處罰:拘留10日+罰款+吊銷駕駛證。
3
酒駕營運
“酒駕營運”指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。
處罰:拘留15日+罰款+吊銷駕駛證+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。
4
醉酒駕駛
“醉酒駕駛”即醉酒后駕駛機動車。
處罰:約束至酒醒+吊銷駕駛證+追究刑事責任+5年內不得重考駕駛證。
5
醉酒營運
“醉酒營運”指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。
處罰:約束至酒醒+吊銷駕駛證+追究刑事責任+10年內不得重考駕駛證+重考駕駛證后,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。
6
涉酒事故
“涉酒事故”指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(fā)生重大交通事故,構成犯罪的。
處罰:追究刑事責任+吊銷機動車駕駛證+終生禁駕。
交巡警提醒
一次酒駕,終生記錄在案。酒后駕駛一旦被查處,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,不論何時何地,不管間隔多長時間,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均屬于“二次酒駕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