處罰決定文書號:﹝2023﹞武交﹝非﹞罰字第05020004號
處理依據(jù)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》第五十條,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(guī)定》【交通部令(2021)第12號】第三條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》第七十六條、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(guī)定》【交通部令(2021)第12號】第四十三條。
違法(違規(guī))行為:聊城市新月物流有限公司的車輛魯PS6820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駛
處理決定:罰款2.16萬元
處罰決定日期:2023/05/02
據(jù)公開信息顯示,聊城市新月物流有限公司負責人:張某某,地址: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(qū),經營范圍:普通貨運;貨物專用運輸(集裝箱、冷藏保鮮、罐式);物流信息服務。汽車及其配件、潤滑油、輪胎、鋼材、建材、型材、五金機電的;搬運裝卸服務;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(yè)務(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)。(上述經營項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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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信用中國(河北邯鄲)平臺、企查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