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6月,報警人張先生稱自己被騙了,他在網(wǎng)上認識的一名男子以幫助其破解電信詐騙服務器為由騙取了自己2萬余元……
接到報警后,刑警城關(guān)中隊民警迅速對該起案件進行了分析研判,通過初步了解確定這是一起典型的詐騙案件。嫌疑人通過偽造身份證、行駛證、駕駛證等證件,騙取被害人信任后,以能夠幫助其破解電信詐騙服務器為由,分兩次騙取2萬余元,社會影響惡劣。由于被害人不知道犯罪嫌疑人員的真實姓名,亦不能任何有價值信息,辦案難度非常大。
為盡快將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、防止其再次對群眾帶來損失,辦案民警放棄休息時間,加班加點集中研討,轉(zhuǎn)變辦案思路,通過大量走訪,先后前往壽光、武安、大名等地調(diào)查取證。民警們克服天氣寒冷、環(huán)境陌生等諸多困難,摸排走訪、蹲點守候,經(jīng)過連續(xù)工作,鎖定犯罪嫌疑人李某某,最終將犯罪嫌疑人成功抓獲歸案。
目前,張先生被詐騙的錢款已被追回,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移交起訴,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館陶公安提醒
防范詐騙要做到“三不一要”
1、不輕信。不要輕信來歷不明的電話和手機短信,不管不法分子使用什么甜言蜜語、花言巧語,都不要輕易相信,要及時掛掉電話,不回復手機短信,不給不法分子進一步布設圈套的機會。
2、不透露。鞏固自己的心理防線,不要因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違法短信的誘惑。無論什么情況,都不向?qū)Ψ酵嘎蹲约杭凹胰说纳矸菪畔?、存款、銀行卡等情況。如有疑問,可撥打110求助咨詢,或向親戚、朋友、同事核實。
3、不轉(zhuǎn)賬。學習了解銀行卡常識,保證自己銀行卡內(nèi)資金安全,決不向陌生人匯款、轉(zhuǎn)賬;單位財務人員和經(jīng)常有資金往來的人群等,在匯款、轉(zhuǎn)賬前,要再三核實對方的賬戶,不要讓不法分子得逞。
4、要及時報案。萬一上當受騙或聽到親戚朋友被騙,請立即向公安機關(guān)報案,可直接撥打110,并騙子的賬號和聯(lián)系電話等詳細情況,以使公安機關(guān)開展偵查破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