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女孩遇車禍 嚇壞家人
今年9歲的小雪,與爺爺奶奶住在瀘州納溪白節(jié)鎮(zhèn)黃觀村,父母都在外地打工,是一名留守兒童。10月12日早上七點過,小雪像往常一樣,一個人背起書包到距離3公里外的學校上學。誰也沒想到,這次上學途中,小雪遇到一場車禍,差點見不到親愛的爸爸媽媽了。
當日早上9點過,小雪爺爺突然接到電話稱,“孫女出車禍了,一個人躺在路邊,不知是死是活,已經送往醫(yī)院,快往納溪醫(yī)院趕。”當家人急忙趕到醫(yī)院,小雪還沒醒過來,家人急忙通知小雪在外地打工的父母。
“都是第二天早上,小雪才清醒過來,把我們嚇慘了的。”小雪母親急忙趕回家,看到女兒醒過來,沒有生命危險,也才松了一口氣。那小雪是怎樣被撞的?怎么會出現(xiàn)在不是上學的路上?肇事者又是誰?家人才開始追問起來。
肇事者女司機 撞傷遠房外侄孫
10月16日下午,四川新聞網(wǎng)記者來到納溪區(qū)人民醫(yī)院外傷科,看到小雪躺在病床上,臉上有明顯擦傷,正在吃水果,精神還算好。小雪媽媽黃女士告訴記者,還算是有驚無險,女兒沒有生命危險,但一說起被傷害的經過,讓黃女士相當氣憤,“怎么會有這樣的人,撞到我女兒了,竟然把女兒拋棄到十多公里外,不管不顧的。后來聽老人說,我們兩家人還算是親戚,她還是我女兒的舅婆。”
記者了解到,肇事者李女士,40歲左右,與小雪家是同一個鎮(zhèn)上的,平時開有一輛長安車跑運輸。若不是這次車禍,這兩家遠房親戚基本也沒走動。
記者給肇事者李女士打去電話,李女士以忙為由匆匆掛斷電話,之后再也打不通李女士電話。
天網(wǎng)恢恢 警方12小時破案
事情經過是怎樣的?據(jù)納溪區(qū)公安分局交管大隊事故中隊中隊長徐必超介紹,當日8時20分,接到群眾報警,有一個小女孩被撞后,被肇事者抱上車,然后中途將小女孩丟在路邊逃逸了。
接報后,民警了解到女孩已經送往醫(yī)院,處于昏迷狀態(tài)。在現(xiàn)場調查,由于沒有目擊證人,無法提供更多線索。但了解到車禍事發(fā)點距離小孩被發(fā)現(xiàn)的地方不在同一處,傷者是被肇事司機抱上車的,有肇事逃逸、拋尸的嫌疑。
當日中午,通過監(jiān)控與排查,終于找到可疑車輛,并鎖定駕駛員李女士。在證據(jù)面前,李女士最終承認撞人的事實,并主動交代肇事逃逸經過。至此,還不到12小時,警方偵破此案件。
心存僥幸 撞人后“拋尸”
原來,李女士將小女孩撞傷之后,心里十分害怕,急忙把小女孩抱到車上,準備送往醫(yī)院。在途中,李女士呼喊小女孩,又是搖又是推的,小女孩一直沒有反映,這讓李女士更是害怕,以為小女孩死了,自己要一名抵一命,加之行到途中,看前后沒有車輛與行人,就打起拋棄“尸體”的念頭,心存僥幸想逃避責任。
“小女孩是被放在小地名叫普安橋,距離事發(fā)點有6公里左右,躺在公路邊上,距離路邊30公分。”徐必超說,后被經過的車輛發(fā)現(xiàn),及時送往醫(yī)院。
目前,對于肇事者性質的認定,還在調查中。
律師:肇事者承擔全責
針對這件事情,五月花律師事務所的張文梁律師說:按照法律規(guī)定,機動車駕駛員在發(fā)生交通事故后,應當立即報警并對傷者進行積極施救,該駕駛員在發(fā)生事故后雖有施救的表現(xiàn),但在發(fā)現(xiàn)傷者傷情不明的情況下遺棄傷者且未報警,依法負全部責任。幸未造成受害人重傷或者死亡的嚴重后果。受害人可以主張各項賠償。如果受害人因事故造成殘疾,可以要求殘疾賠償金等一系列的賠償。